江苏省中级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方式如下:
- 单位盖章证明 :
- 考生需由用人单位出具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证明方式。
- 离职状态的处理 :
- 对于离职未工作的考生,由于无法获得工作单位盖章,部分地区允许加盖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可能要求与考区一致)。但具体做法需以当地财政局发文为准,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 其他辅助证明方式 :
- 考生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辅助证明自己的会计工作年限,如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情况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补充证明,增加报名材料的可信度。
具体步骤 :
- 填写工作年限证明表 :
- 考生需要填写工作年限证明表或考生信息表,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年限及相关信息。
- 单位审核盖章 :
- 将填写好的工作年限证明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 提交审核材料 :
- 在进行现场审核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携带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没有工作单位但需携带报名信息表到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加盖公章。
- 其他辅助材料 :
- 如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记录等),也一并提交以增加报名材料的可信度。
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了解具体的工作年限证明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报名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