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组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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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一半应为正高级职称,并包含一定数量的知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主任委员库至少有10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库确保专家人数充足且专业领域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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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但要求至少三分之一具有正高级职称。主任委员库至少有6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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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库多样性 :评审专家库中应包括本地区的专家,还应有一定比例的异地专家,以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和广泛代表性。新推荐的候选人员也应占一定比例,以保持评委库的更新和活力。
- 组织结构 :
- 评委会通常分为主任委员库和评审委员库,确保评审过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 规模要求 :
- 根据不同的评审级别和专业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库总人数应不少于100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则不少于50人,具体人数依据专业门类的多少而定。
- 管理与监督 :
- 评委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其合法性和专业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 评审标准 :
-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 评审程序 :
- 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特殊照顾 :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职称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平性,通过严格的标准和结构化的组成来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