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半年积分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 社保 、 公积金 、 购房 等,各项积分按月累计。下面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 社保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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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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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36个月及以上的,每年最高积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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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补缴社保年限、异地转入社保年限和个人缴纳年限均不计入积分。
- 公积金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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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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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满60个月及以上的,每年积4分。
- 购房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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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新房:每年积10分,一次性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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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四区新房:每年积12分,一次性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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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新房:每年积15分,一次性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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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郊区县新房:每年积12分,一次性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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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积分标准与相应区域新房相同,但无一次性加分。
- 居住证积分 :
- 办理居住证后,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京津冀都可加分)。
建议
在申请天津积分落户时,建议申请人确保社保、公积金和购房等积分项目按时足额缴纳,并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积分计算策略。同时,保持良好的居住记录和居住证签注情况,以积累更多的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