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义务兵的最新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优先征集 :
-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 提前毕业 :
- 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班学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组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且完成论文撰写,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 应征差旅费补助 :
- 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的,由兵役机关按照每人最高500元的标准给予差旅费补助(各地现行标准已超过500元的按原标准执行)。
- 学费补偿 :
-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进行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 奖励金 :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分别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 优待金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暂不调整)。
- 增发优待金 :
- 对征集到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本地发放标准增发1倍。
- 其他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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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青年在服役期间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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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家居农村的义务兵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生产和生活,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居城镇的义务兵由县、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他们的参军积极性,并为他们在服役期间和退役后提供一系列的优待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