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时,考生需遵守以下进考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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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 :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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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必须携带准考证,且准考证信息需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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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时间 :考生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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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物品 :严禁携带任何带有记忆性、运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其他物品如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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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工具 :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无声且不能编辑文本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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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考试期间不得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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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不得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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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答题时必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的用签字笔,规定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用2B铅笔填涂作答,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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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管理 :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将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规则和携带物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