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要进行了以下修改:
- 坚持党的领导 :
- 在第二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这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应发挥的基础作用,确保会计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加大会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
-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10种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进行了修改。具体来说,对单位的罚款额度从3千元至5万元提高到情节较轻的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达20至1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额度从2千元至2万元提高到情节较轻的5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达5至50万元。
- 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
- 在第八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规定“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这表明国家将推动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和数字化。
- 优化会计事项和财务报告要求 :
- 将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合并,作为第十条,重新规定了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包括资产的增减和使用、负债的增减、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增减、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同时,要求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 其他条款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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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十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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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十三条进行了修改,但未详细说明具体内容。
这些修改旨在重点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