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换专业后公共科目是否需要重考的问题,不同省份有不同的规定。以下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是否需要重考公共科目
一般规定
- 大部分省份: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如果考生中途更换报考专业,之前通过的公共科目成绩通常会被作废,需要重新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 宁夏:自2016年起,宁夏允许在成绩有效期内修改报考专业,公共科目成绩可以保留,但专业科目成绩不保留。
成绩保留情况
-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允许在第二考年更换报考专业,但第一考年通过的基础科目成绩予以保留,第二考年需重考专业科目。
- 其他省份:如青海、辽宁等省份,规定在更换专业后,所有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考。
各省的具体规定
广东省
广东省规定,如果实务科目未通过,级别不变,换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成绩可以保留;但如果已通过实务科目,换专业考试的,全部成绩不保留。
江苏省
江苏省规定,实务科目未通过考生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改换专业,综合知识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实务科目已通过考生不得更改专业。
福建省
福建省规定,考试级别不变,且实务科目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保留。
成绩保留情况
宁夏
宁夏自2016年起,考生成绩有效期内如修改报考专业,只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不保留专业实务科目成绩。
其他省份
如山东、浙江等省份,也允许在成绩有效期内修改报考专业,但具体情况需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换专业后公共科目是否需要重考,主要取决于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大部分省份需要重新参加考试,但宁夏、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保留公共科目成绩。考生应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做好备考计划。
二建换专业后,实务科目需要重考吗
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但未通过实务科目,第二年更换报考专业时,需要重考实务科目。
具体规定
- 允许更换专业的情况:非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可在第二考年更换报考专业,第一考年通过的基础科目(公共科目)予以成绩保留,第二考年需重考专业科目。
- 不允许更换专业的情况:如果第一年已经通过了实务科目,则不允许更换专业;或者第一年通过了一门实务科目和一门公共科目,除宁夏外,其他省份不允许更换专业类别,且不保留专业科目成绩。
各省政策差异
- 允许更换专业且保留公共科目成绩的省份:江苏、福建、广东、山东等省份允许实务科目未通过的考生更换专业,且保留公共科目成绩。
- 不允许更换专业或需重考所有科目的省份:青海、辽宁等省份规定,更改报考专业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
二建考试合格后,如何申请注册
二建考试合格后,申请注册的流程一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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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于相关企业:首先,您需要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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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注册条件:确保您在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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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准备以下材料: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 聘用企业网上打印缴纳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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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登录当地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申请。初始、重新、延续、增项注册业务需经聘用企业确认后上报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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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取证书:等待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注册证书。部分地区可能仍需领取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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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印章制作:注册成功后,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制印企业,按全国统一的印章样式刻制执业印章。
二建考试每年一般在什么时候进行
二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常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考生需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
例如:
- 2025年:多数省份预计在5月10日至11日举行考试。
- 2024年:大部分省份考试时间为6月1日至2日,但贵州省则在4月13日至14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