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通过了两科后, 是可以更换专业的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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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条件 :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报名专业。如果报考级别(考全科)不变,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通过,则允许变更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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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保留 :变更专业后,公共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在一个考试周期内通过的公共科目有效成绩,在更换专业后也会正常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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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部科目 :考生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因此,如果你已经通过了两科公共科目,并且希望更换专业,建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并确保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
建议:在决定更换专业前,仔细查阅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人社厅的官方公告,了解具体的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更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