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标准如下:
- 烈士子女 :
- 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 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 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
- 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 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 地方性加分政策 :
- 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 其他特定情况 :
- 例如,北京市和天津市对于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转学到这些城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有相应的加分政策,但具体加分分值可能因年份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加分政策的具体实施还需经过考生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提高综合素质,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