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 全国通用 ,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分通用范围
- 地域范围
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无需在户籍或工作地备案。
- 机构认可度
由 中国药师协会 或 省级(执业)药师协会 组织的培训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均被认可。
二、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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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每年需完成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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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学分有效期通常为2年,需定期参加考核更新。
三、学习方式
- 公需科目
通过 人社部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 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后自动授予学分。
- 专业科目
可参加中国药师协会组织的示范性网络培训,或省级药师协会认可的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
四、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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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作为晋升职称(如高级执业药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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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用 :用人单位将学分与绩效考核、岗位晋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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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业 :学分可跨省使用,无需重复学习。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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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查询学分状态,可通过 中国药师协会官网 或 省级药师协会平台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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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有效期未更新学分,可能影响职业发展。
综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具有全国通用性,但需注意及时更新以符合职业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