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一级建造师 需要 进行继续教育。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一级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尽管有信息称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实质上已暂停,并且采取承诺制的方式进行,不需要提供材料证明,但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一级建造师在申请延续注册时,仍需要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因此,建议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满前,确保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照要求完成在线测试和获得电子培训证明,以便顺利进行延续注册。同时,由于政策和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定期关注住建部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继续教育要求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