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三年
民事申诉时效一般为 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对于民事申诉的提出时间,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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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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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综上所述,民事申诉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同时,申诉的提出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需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