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5年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 人员范围
须为截至2025年1月1日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 学历与年限要求
- 需满足国家和吉林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年限要求因职称级别而异(如初级职称4年资历,中级职称7年资历等)。
- 职业资格要求
- 以考代评系列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分系列具体要求
- 教师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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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如教师招聘考试),并满足教学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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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除考试合格外,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历,且教学成果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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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历,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教学效果显著。
- 其他特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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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需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注重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及教育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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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 :需满足高校岗位特点,侧重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及人才培养质量。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业绩成果要求
需提供教学设计、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证明专业能力与工作业绩。
- 单位评价标准
评聘结合系列需参照单位制定的具体评价标准,自主评审企业可能增加业绩指标权重。
- 禁止申报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以上条件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评审细则建议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