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 受理与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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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到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委提交补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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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名称、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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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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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合格后,申请材料将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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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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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制证制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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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将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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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印章丢失,则需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 领取补办证书 :
- 补办完成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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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补办 :证书丢失后应尽快补办,以免影响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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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齐全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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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办理进度 :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补办进度。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