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颁发机构需根据考试组织层级和地区管理权限进行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主要颁发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
大部分地区(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和普通城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颁发。
- 市级/县级财政部门
部分城市(如大连、北京、上海等)可能由市级或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证书,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特殊管理情况
- 中央在京单位 :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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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委托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合格标准均需经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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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设计,采用全国统一格式,仅限省级财政部门制作。
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核心颁发主体是 财政部门 ,具体由省级或市级财政部门负责。考生需关注当地财政部门发布的考试通知及证书领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