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根据类别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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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素描、速写(综合能力)、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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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设置 :每科100分,总分为300分
二、音乐类
(一)音乐表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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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方向 :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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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方向 :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
- 考试科目 :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各165分)、副项(声乐/器乐各75分)
三、舞蹈类
- 考试科目 :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四、表(导)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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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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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方向 :服装设计、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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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剧本分析、导演创作等
五、播音与主持类
- 考试科目 :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语言表达等
六、书法类
- 考试科目 :书法临摹、创作等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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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等统考科目通常在每年12月11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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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报规则 :音乐类考生可在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中选择其一,表(导)演类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导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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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依据 :各科分值及总分以《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文件,考生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