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仍需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 政策强制要求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与证书挂钩,而是与从业资格挂钩。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无证人员,均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 职业发展影响
未参加继续教育可能影响会计职称证的有效性,甚至导致证书作废。此外,继续教育成绩还与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等职业发展密切相关。
二、学习要求
- 学分标准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且学分需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结转到下一年度。
- 学习方式
可通过网校(如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等)或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学习形式包括视频课程、在线测试等。
三、违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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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处罚 :连续两年未参加继续教育,财政部门会发出警告或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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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影响 :第三年可能面临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风险。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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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从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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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毕业生 :从毕业第二年或取得会计相关证书第二年开始。
综上,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否则可能面临职业资格受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