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二建法规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要点,结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合同条款陷阱
- 承包人资质问题
若承包人未具备相应资质或以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障。防范措施:签订合同时严格核对承包人资质等级和工程业绩。
- 质量条款模糊
质量条款若表述笼统,后期纠纷时难以追究责任。建议采用具体量化标准,明确各阶段质量验收标准。
- 违约责任不均衡
承包人常通过减少责任条款或降低违约金金额规避风险。发包人应确保责任条款全面、明确,可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
- 纠纷解决条款偏向
优先选择对己方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或管辖法院,可能影响**效率。建议协商确定公平条款。
二、招投标陷阱
- 工程量清单漏洞
部分业主通过漏算或少算工程量,迫使投标人接受不合理条件。防范措施:要求提供完整施工图并核对工程量。
- 联合体投标违规
联合体未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或资质不匹配,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需确保联合体各方具备相应资质且协议规范。
三、其他高频陷阱
- 不安抗辩权滥用
仅凭主观担忧(如对方经营恶化)要求先履行,需有确切证据支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
- 中标后变更违约
中标后以预算控制价低于成本为由变更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约。建议中标后严格按约定执行。
- 证据规则陷阱
证人不得旁听审理,且询问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若违反规定,证据可能被排除。
四、法律条款易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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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法规 :名称以“法”结尾(如《建筑法》),以“条例”结尾(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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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设立 :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动产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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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
建议备考时结合真题演练,重点掌握合同管理、质量条款和纠纷解决等核心内容,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