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证书的领取流程根据地区要求可能略有差异,但整体流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审核阶段
- 地方评协审核
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试所在地地方评协进行现场审核。
- 国(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免试人员专项审核
通过全科成绩合格且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向地方协会提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或《资产评估基础》的免试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
二、证书制作与下发阶段
- 证书制作
中评协审核通过后,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
- 证书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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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领取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如2024年12月17日—2025年2月28日,福州地区)到指定地点(如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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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领取 :考生可填写《领取证书邮寄申请书》,将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地方协会邮箱(如fjcpvzhang@163.com),审核通过后快递到付。
三、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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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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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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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时间节点
具体领取时间以地方评协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未领取可能导致证书失效。
- 电子证书
2020年起部分地区(如福建)已试点电子证书发放,未办理纸质证书的考生可申请电子证书。
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证书将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考生需在限定时间内补齐材料重新申请。建议考生提前联系当地评协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