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的相关要求,社保缴纳情况是审核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说明如下:
一、社保缴纳的必要性
- 证明劳动关系
注册单位需在申报个人资料时为建造师缴纳社保,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注册地已有社保,需避免重复参保。
- 防止违规行为
社保缴纳情况用于防范挂证等违规操作,确保人员与单位实际存在用工关系。
二、社保缴纳要求
- 参保形式
仅接受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保(如城镇职工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的社保(如城乡居民社保或农保)。
- 单位一致性
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需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完全一致。
三、审核材料补充
除社保证明外,考后审核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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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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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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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免两科考生)
四、地区差异说明
江苏省内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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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求提供现申报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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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明确表示考后不查社保,但会进行资格审查
建议考生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官方通知为准,并提前与单位确认社保缴纳情况,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