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时间如下: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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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认证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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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认证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9月20日
-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企业、机关事业、工伤保险的供养遗属待遇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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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认证时间 :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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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认证时间 :12月31日前完成
- 企业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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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认证一次,每年三月份之前需要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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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365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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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份之前完成认证,以确保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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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企业、机关事业、工伤保险的供养遗属待遇人员需要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两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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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退休人员应注意认证时间,避免因未及时认证导致养老金被暂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