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关于学考与毕业证书的关系,具体说明如下:
一、毕业证书的获取条件
- 合格分数线要求
学生需在9门学考科目中至少取得8门合格成绩,方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 补考与重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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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仅1门科目未合格,可参加补考或重修,补考后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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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门科目未合格,需通过补考或重修使合格科目达到8门以上。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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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考生 :若仅技术类科目未合格(如物理、化学、生物等),仍可获得毕业证书,但需注意技术类成绩不计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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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外语学考的影响 :若高二下学期未参加外语学考,将无法获得毕业证书,但可补考后换取肄业证书。
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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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9门科目中至少8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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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机会 :单科未合格可补考1次,多门未合格需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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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别 :技术类考生仅限技术类科目未合格可毕业。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教育厅近年政策规定,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