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行的是 分阶段考试招生制度 ,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两次高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考试阶段
- 春季高考(1月6日左右)
高三上学期期末进行,考生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及3门选考科目。该阶段成绩与普通高校录取直接相关,部分考生可能选择放弃第二次考试。
- 全国统一高考(6月7/8日)
高三下学期期末进行,科目为语文、数学及外语,另含3门选考科目。考生需参考这两次考试的成绩,最终以 两次中成绩更优的一次 作为高考成绩。
二、政策特点
- 成绩取舍规则 :
若春季高考成绩与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差距较大,考生可自主选择保留其中一次成绩;若差距较小,则需取两次成绩中的较高值。
- 改革背景 :
该制度自2014年起实施,旨在通过分阶段考试适应教育改革需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特殊说明
- 补报名与专项招生 :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补报名参加,部分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可参加艺术、体育等专项招生考试。
综上,浙江省考生一年中实际参与 两次考试 ,但最终录取依据是这两次考试中的最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