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升本的录取规则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录取模式
- 平行志愿投档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
- 分批次录取
录取分为 专项批次 和 普通批次 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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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批次 :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未完成后再与普通考生混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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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批次 :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录取考生按普通志愿投档。
二、各类考生录取规则
- 普通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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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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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一轮未被录取,可参加 补录 ,但仅限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且补录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建档立卡考生
- 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单独录取,按成绩从高到低完成专项计划,未完成则与普通考生混合录取。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按照高校招生简章的专门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省控线与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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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控线为招生计划数的110%,院校投档线可能高于或低于省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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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线是考生志愿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低于则无法投档。
- 志愿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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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志愿单位包含1所院校+1个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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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按分数优先、志愿顺序检索,同一院校可填报多个平行志愿。
- 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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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批次进行,先专项后普通,未完成计划需征集志愿(最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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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于5月7日公布,考生需关注招生计划表确认可报考院校及专业。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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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别录取限制 :考生需严格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禁止跨类别违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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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与补录 :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时,可通过调剂或补录录取,但仅限符合条件考生。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