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第二批次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分数线
- 批次定位
公安类专业(除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属于 提前批次二本 录取,而专科专业则按 专科批次 录取。
- 分数线标准
需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线执行。
二、录取原则与流程
- 综合评价方式
录取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采用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四项综合考核,均合格者方能参加后续环节。
- 省内考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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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满足设区市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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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左右,且各专业均保持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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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专业计划满额且考生不服从调剂,将退档并补充投档,仍满额则进行全省范围调剂。
- 省外考生录取规则
需通过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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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 :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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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剂与征集志愿 :计划缺额时,先在设区市内调整,再全省范围投档,仍不足则通过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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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江西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网查询。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考生需关注最新官方通知以确认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