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生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近年政策调整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投档模式
- 批次划分
山西省艺术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批、艺术专科(高职)批、体育专科(高职)批、普通专科(高职)批、艺术专科(高职)批、体育专科(高职)批、普通专科(高职)批,共12个批次。
- 投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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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平行志愿 :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原则,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分数未达计划数则停止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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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按“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原则,投档数按比例计算后向下取整。
二、成绩计算与排名
-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满分750分)。
- 例如:某考生文化课600分,专业统考成绩80分,则综合成绩=600×50%+80×2.5×50%=620分。
- 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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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优先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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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成绩辅助 :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文综/理综、外语)。
三、专业录取规则
- 分专业组内调剂
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确认。
- 特殊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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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 :按行当计划(如声乐9人、器乐14人)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不足则调整到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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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书法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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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美术类 :部分专业(如视觉传达设计)按统考成绩录取,部分(如环境设计)按综合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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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
- 强基计划优先
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专业计划数优先满足强基计划。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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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要求 :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等考生需注意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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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艺术类与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且专业调剂仅限同一专业组内。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