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暂停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 原计划于2025年暂停的退休办法并未暂停 ,而是 与弹性退休制度同步实施 。具体说明如下:
一、延迟退休政策要点
- 延迟时间与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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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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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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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的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1970年1月-9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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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的女职工延迟至58周岁(1975年1月-8月出生)。
- 实施时间
- 该政策于 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与延迟退休同步推进。
二、弹性退休制度
-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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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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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50/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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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60周岁。
-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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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提前1个月与单位书面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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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终止弹性延迟退休。
三、特殊说明
- 公务员及管理人员 :
仅能选择“到龄退休”或“自愿提前退休”, 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 。
- 最低缴费年限 :
延迟退休需满足对应退休年龄的最低缴费年限,未达标者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返聘与个人养老金 :
若无法延迟退休,可选择返聘或缴纳个人养老金,以增加退休收入。
综上,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与弹性退休制度并行实施,未暂停原有退休办法,而是通过政策调整优化退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