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具体如下: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满分 110 分,及格分数线 66 分。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满分 160 分,及格分数线 96 分。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满分 110 分,及格分数线 66 分。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满分 120 分,及格分数线 72 分。
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