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以及相关兵役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备役的服役年限如下:
- 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军士在本衔级服预备役的最低年限为四年。
- 预备役兵的服役年限同样为四年,其中包括预备役列兵和上等兵各服役二年。
- 达到最低服役年限后,个人可以提出退出预备役的申请,经批准后即可退出。
- 对于那些服预备役满四年但未被选改为预备役军士的人员,他们应当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人员的最高服役年龄也有限制,具体如下:
- 指挥管理军官:预备役尉官为四十五周岁,预备役校官为六十周岁;
- 专业技术军官:预备役尉官为五十周岁,预备役校官为六十周岁;
- 军士:不同级别的预备役军士有不同的最高服役年龄,从四十五岁到五十五岁不等;
- 士兵:预备役士兵的最高服役年龄一般为三十岁。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具体的服役年限和条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发布或咨询当地军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