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后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流程如下:
一、补贴申领条件
- 失业保险要求
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含)。
- 证书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中级会计(四级)、高级会计(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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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 :每人每次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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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 :补贴1500元。
三、申领方式
- 线上申领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如“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交申请,需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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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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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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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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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申领成功后,补贴将直接发放至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 线下申领
若线上申报失败,可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社保厅窗口办理,需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四、申领时间
- 需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五、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具体补贴金额和申领渠道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 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补贴申请失败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六、政策调整说明
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如浙江省杭州市)延续实施补贴政策,但需注意补贴对象范围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