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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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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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每个考生所填的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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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省考试院在正式投档前一般会进行多次模拟投档,看是否有问题,以及和各院校沟通是否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等。拟没有问题后,会正式投档,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只有在院校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会组织征集志愿填报。
针对某个考生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 如果某考生本科一批填了A、B、C、D、E、F等6个平行志愿,A、B、C等是有顺序的,最想上的学校就填最前面,录取时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档案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DEF院校投档,以此类推。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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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建议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原则进行填报,即将最有希望够得着的理想学校作为AB志愿,分数与自身成绩相近的学校作为CD志愿,有一定把握的学校作为EF志愿,最后两个志愿则选择较为稳妥的学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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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志愿的顺序,确保最想上的学校填在最前面,以提高被录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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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可以考虑专业调剂,以防未被理想专业录取时,仍有机会被其他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