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退休政策,高级职称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 普遍标准
-
男性 :60周岁退休
-
女性 :
-
干部:55周岁退休
-
工人:50周岁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10年的男性,或从事此类工作满9年且累计工龄满15年的女性,可提前退休。
二、高级职称者的特殊规定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女性
-
法定退休年龄 :60周岁(与男职工一致)
-
自主选择退休年龄 :可自愿申请在55周岁开始,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多延迟至58周岁退休。但需注意,此政策仅适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且只能申请一次。
- 正高级职称女性
-
法定退休年龄 :60周岁
-
自主选择退休年龄 :可申请在55周岁开始,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多延迟至60周岁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
因病或工伤致残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15年后,高级职称女性的退休年龄逐步延迟,但原55岁退休的群体(1970年前参加工作)仍按原政策执行。这一调整旨在平衡退休年龄统一性与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及各地最新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