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条件
西藏二级建造师证书 可以 跨省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 跨省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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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所在省同意证书调出 :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需要得到原考试省份的同意,才能将证书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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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省份同意接收 :转入的省份需要同意接收外来建造师的注册申请。
- 已实行跨省使用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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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地区 :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江浙沪地区可以实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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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和西藏 :陕西与西藏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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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海南 :福建和海南也接受外省二建证。
- 注册要求 :
- 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但执业注册只能在所属省份进行。因此,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需要先在原省份注册,然后才能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综上所述,西藏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跨省使用,但需要经过原省份和转入省份的同意,并在转入省份进行注册。建议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在考虑跨省使用时,先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