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经陆续开始。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认定,以下是关于认定时间、流程、材料、地点等详细信息。
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春季认定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预计在3-7月进行,各省市认定时间跨度较大,需留意所在省市通知。
秋季认定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一般在9-11月进行,具体开始时间各省不一,建议考生关注当地教育局公告。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体检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
材料审核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通过数据比对方式核验,部分需现场提交材料。
领取证书
认定结论公布后,申请人可根据当地教育局通知,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
基本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户籍材料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
特定材料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地点
选择原则
申请人可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具体选择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教育局公告进行。
具体地点
例如,盘锦市的认定地点包括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对应的县区教育局。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流程、材料和地点各有不同。考生需密切关注当地教育局公告,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完成报名、体检、材料提交和证书领取等步骤。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是顺利认定教师资格的关键。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是什么?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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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进行实名账号注册。
-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选择认定机构(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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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按照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和时间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通常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怀孕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听障人士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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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
- 完成网上申报后,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携带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体检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
- 部分认定机构已开通“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需按照要求上传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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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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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
-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将由认定机构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领取或现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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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材料:
-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 户籍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不能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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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材料:
- 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 学历认证材料:港澳台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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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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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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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证明:
-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各县确认点,无需本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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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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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哪些地区?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地区及时间安排如下:
- 北京市:认定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
- 天津市:认定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5日。
- 河北省:认定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
- 山西省: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5日。
- 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27日。
- 辽宁省:认定时间为9月19日至12月19日。
- 吉林省:认定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7日。
- 黑龙江省:认定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2日。
- 上海市:认定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0日。
- 江苏省:认定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
- 浙江省:认定时间为9月下旬至11月底。
- 安徽省: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5日。
- 福建省:认定时间为9月18日至12月15日。
- 江西省:认定时间为9月16日至12月12日。
- 山东省:认定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4日。
- 河南省:认定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1日。
- 湖北省:认定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19日。
- 湖南省: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5日。
- 广东省: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4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时间为10月14日至12月2日。
- 海南省:认定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5日、11月1日至11月20日。
- 重庆市:认定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8日。
- 四川省:认定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14日。
- 贵州省:认定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11日。
- 云南省:认定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30日。
- 西藏自治区:认定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9日。
- 陕西省:认定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1日。
- 甘肃省:认定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 青海省:认定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5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26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30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定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