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业药师换工作时,需要处理一系列的手续,包括变更注册、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继续教育和社保公积金处理等。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要求。
变更注册流程
变更注册步骤
- 辞去原单位工作:首先,您需要辞去在原单位的职务,并确保获得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
- 在新单位就职:随后,您需要在新单位找到工作,并与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 申请注销原单位注册信息:向原单位的执业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销您的药师注册信息。
- 申请在新单位注册信息变更:同时,向新单位的执业注册管理机构申请药师注册信息的变更。
- 提交相关材料:在办理药师注册信息变更手续时,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药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离职证明、新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
- 等待审核:提交完所有材料后,您需要等待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对您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颁发新的药师执业证书。
- 在新单位开始工作:最后,在获得新的药师执业证书后,您可以在新单位开始工作。
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身份证明
- 离职证明
- 新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工作年限证明的提供
离职证明的要求
- 在报考执业药师时,您需要提供前单位的离职证明,有些地方还要求提供原单位部门盖章证明。
- 如果在报考期间换了工作单位,审核时主要看的是您的毕业证毕业时间和报考单位给盖的公章,不会调查您期间是否换单位。
工作年限的计算
- 工作年限的计算开始时间并不统一,具体取决于取得学历的顺序和工作经历。
-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后,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
- 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主要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30学分。
- 如果是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的,注册证有效期不变,但需要在注册时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
- 执业药师可以通过“执业药师公需”APP或中国药师协会官网进行在线学习。
- 专业科目的学习可以通过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方式进行。
社保和公积金处理
社保转移手续
- 换了工作后,为了社保能够正常缴费,需要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 新单位会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公积金转移
- 离职后,如果新单位在同一城市,一般只需要将社保账号告知新单位进行续缴。
- 如果离职后待业,可以选择自费续交社保或暂停缴纳,待有新单位后再续缴。
当执业药师换工作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变更注册,提供必要的工作年限证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并处理好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可以顺利完成执业证书的变更,继续在新的单位执业。
执业药师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执业药师工作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和工作岗位,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
基本计算标准
- 大专学历: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 本科学历: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不需要工作年限。
- 相关专业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计算截止日期
-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不计入工作年限的情况
- 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多学历情况
- 如果报考人员连续取得多个学历,只能从最高学历毕业年开始算起。
- 如果中间有中断,可以从上一个学历毕业年算起,并加上中断期间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证明材料
- 在报考执业药师时,考生需要提供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通常由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考生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信息。
- 对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以通过社保记录、临时工作或实习机会、联系往日雇主等方式来证明工作年限。
执业药师换工作后,如何将原有的工作年限合并?
执业药师在换工作后,原有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步骤和建议:
累计计算工作年限的条件
- 同一专业领域:确保在不同单位从事的工作都属于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岗位。
- 连续性:虽然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但工作经历应具有连续性,且每段工作经历都应符合专业要求。
准备工作年限证明
- 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每个工作单位应出具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注明具体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证明人。
- 官方模板:部分地区(如陕西、广西、浙江)会在官网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建议下载并填写。
提交和审核
- 报名时提交:在报名执业药师考试时,需提交所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 考后审核:部分地区在考后会对全科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咨询当地药师协会或考试机构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药师协会或考试机构,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要求。
执业药师换工作后,如何保持药师资格的有效性?
执业药师在换工作后,为保持药师资格的有效性,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变更注册
- 必要性:执业药师在更换工作单位后,需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以确保注册信息与实际执业情况一致。
- 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新工作单位的聘书或劳动合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
-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新单位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 审核与领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手续,并领取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继续教育
- 要求:执业药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6学时。继续教育学时需在当年度内完成,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 重要性:继续教育不仅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上岗的必备条件,还与职业发展、职称评定等密切相关。
延续注册
- 有效期: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 材料:延续注册需提交《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