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特长生艺考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声乐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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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准备三首歌曲,包括歌剧类、原创类、民歌等。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演唱,考官再抽选一首,总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控制在6分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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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包括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和台风表现(20%)。
- 乐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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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准备一首独奏曲和一首练习曲,曲目自定。考试时,考生需背谱演奏,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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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包括音准(20%)、节奏(20%)、表现力(20%)和技巧(20%)。
- 乐理 :
- 考生需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包括音符休止符、音阶、和弦、速度力度记号等。
- 视唱练耳 :
- 考生需进行视唱、练耳和节奏的测试,包括简谱和五线谱的视唱、听辨和声音程、听辨柱式和弦、听写节奏等。
- 加试 :
- 考生可以选择加试器乐或舞蹈,加试内容包括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舞蹈一曲。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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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不能自带伴奏,如需伴奏,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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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考生如需伴奏,需提前准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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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备 :考生应根据自身特长,全面准备声乐、器乐、乐理和视唱练耳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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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践 :多参加模拟考试和排练,提高现场应变能力和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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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适合的曲目 :根据自身条件和考官可能抽选的曲目,选择适合自己的歌曲和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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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良好状态 :在考试前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避免因紧张影响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