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艺考一般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 初试:朗诵,体裁不限,自备作品。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语音规范程度、清晰度,以及对作品思想内容的理解能力,对作品意境和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
- 复试
- 声乐:清唱一首声乐作品,唱法不限,考察考生嗓音以及音准、节奏等方面的情况。
- 形体:表现力展示,形式不限,全程穿着形体服、练功鞋。考察考生的基本形态、软度、力度,以及造型能力、模仿能力等。
- 台词:自备朗诵作品,体裁不限。进一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作品的诠释能力。
- 表演 1:观察生活练习,单人。考查考生对生活的观察能力、想象力和表现力,要求考生能够真实、自然地展现生活中的场景和人物。
- 表演 2:命题小品《重逢》,单人,无言。考察考生在特定情境下的肢体语言表达能力、情感传递能力和创造力。
- 三试
- 自我介绍:讲述自己的学习、从艺经历,不得透露姓名、考号。让考官对考生有更全面的了解,同时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 才艺展示:从声乐、舞蹈、戏曲、武术、曲艺、杂技形式中选择展示,可展示多项。展示考生的艺术特长,进一步展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和变化,具体以当年北京电影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