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需要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以下是对这两门科目的具体介绍:
-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考察会计实务操作的能力,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成本核算等内容。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 会计基本理论:涵盖会计的基本假设(如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会计基础(如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是后续学习和考试的基石。
-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以及对应的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方法。
- 借贷记账法:需掌握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并能够根据经济业务准确编制会计分录,这是会计核算的核心方法。
- 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结构和填列方法是考试的重点。
- 《经济法基础》:主要考察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包括法律基本原理、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等。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 总论:包括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责任等基础法律知识。
- 会计法律制度:涵盖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规范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 税法部分:重点考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等内容。
- 其他经济法:涉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
两个科目的考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