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允许CPA(注册会计师)免考中级会计师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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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获得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的,可视同会计师职称参加考试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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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四川省已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注会对应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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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建省也将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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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地区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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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南省将注册会计师纳入到高级会计师的考核认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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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除武汉市外,湖北省考生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满足一定的条件,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要求和有关程序规定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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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真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的通知》,符合条件的CPA持证人可以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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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注会考核认定为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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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相关工作5年之后,就可以免考高级会计。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