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通常有以下步骤:
信息采集
- 登录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填写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 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及学习
- 网络教育:登录地方指定平台,如福建省会计人员需从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 “会计管理” 专题专栏公布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中选择。吉林省会计人员可在 “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和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中自由选择平台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会计人员选择课程进行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部分地区需完成线上考试,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60 分及格。
- 面授教育:单位组织面授教育培训,应由财政部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创建用户。单位需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培训前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单位用户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备案,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 “单位继续教育导入” 功能上传培训记录,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记学分。
- 视同继续教育: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科或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等,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等,由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学分申请,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学分登记
- 自动登记:通过网络课程学习的学分一般将自动同步至全国平台。
- 手动申请登记:面授教育、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需会计人员手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经相关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完成学分登记。
不同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会计人员应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学分要求完成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