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岗证没有继续教育可能会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后应当参加会计从业能力考试,通过考试后方可继续从事会计活动,而继续教育是维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连续三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例如,有的地区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24 小时,若不满足要求,证书可能会失效。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会计上岗证继续教育的具体规定和执行力度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信息显示,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未在规定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暂不影响已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效力。但也有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明确提出,报名初级会计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建议及时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以确保会计上岗证的有效性。如果有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应尽快联系当地继续教育部门,了解是否可以补学以及具体的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