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贫困生认定有以下三大忌:
- 忌虚假申报:
- 提供虚假材料:学生或家长为了让孩子获得贫困生资格,可能会伪造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或夸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认定工作的诚信原则,一旦发现,不仅会取消学生的贫困生资格,还可能会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 隐瞒家庭真实经济状况:有些家庭实际上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但为了获取贫困生资助,故意隐瞒家庭的真实收入、财产等情况。例如,家庭拥有多套房产、车辆或其他大额资产,但在申请时却未如实申报。这种行为会导致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破坏了资助政策的公平性。
- 忌公开 “比穷”:
- 组织 “诉苦大会”:部分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让申请学生当众诉苦,讲述家庭的困难情况,然后由同学或老师进行投票评选。这种方式会让贫困生感到尴尬和羞辱,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也可能引发同学之间的矛盾和攀比。
- 暴露学生隐私:在认定过程中,不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家庭信息,如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父母疾病等情况在班级或校园内公开,这会让贫困生感到被歧视和孤立,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
- 忌暗箱操作:
- 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一些教职员工或学生干部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或关系密切的学生谋取贫困生资格,而忽视其他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损害了学生的利益,也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 简化程序:不按照规定的认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随意简化流程,如不进行民主评议、不核实学生家庭情况、不进行公示等。这可能导致认定结果不准确,让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贫困生资格,而真正贫困的学生却被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