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一、总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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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学分总量
需完成不少于 30学分 的继续教育,其中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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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有效期
全国范围内有效,无需定期备案。
二、科目与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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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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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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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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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平台 :通过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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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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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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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60学时(每学时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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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自主选择学习平台(如中国药师协会、省级药师协会网站),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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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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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获取方式
学分通过考核后自动授予,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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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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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两年未完成学分,需参加补考,补考通过后方可恢复学分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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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对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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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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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政策 :曾要求每年不少于15学分(含3个指定项目),现调整为3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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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计算 :每3个学时为1学分,例如60学时对应20学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官方文件及政策调整,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