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初级会计证书有补贴,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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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要求:
- 企业在职职工需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期间或领取期满后,也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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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取得时间要求:
-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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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要求:
- 必须是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所列的初级(五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 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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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 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本地失业保险缴费不足36个月时需提供)。
-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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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经办服务窗口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 也可以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登记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微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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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联网查询证书的真实性。
- 审核通过后,会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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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贴:
- 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员社会保障卡。
四川初级会计证书持有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到补贴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者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