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开具志愿服务证明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开具主体
- 志愿服务组织
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直接根据服务记录开具证明。 - 社区/单位
社区居委会、公益活动举办单位或公共服务机构(如学校、慈善组织等)可开具纸质证明。 - 线上系统自助打印
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www.chinavolunteer.cn )或地方统一平台(如广州“志愿时”系统)直接打印电子版证明。
二、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
- 向服务活动的组织方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和参与服务的记录(如活动名称、时间、时长)。
- 审核与记录
- 组织方核实服务信息(通常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出具证明
- 审核通过后,可获取纸质证明(加盖公章)或电子版证明(系统生成)。
三、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
- 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 服务记录(如活动签到表、负责人确认函等)。
- 补充材料
- 学生证/学籍证明(学生申请时可能需要)。
- 荣誉证书(如有表彰奖励需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 服务性质
仅限自愿、无偿的公益活动,有偿服务或非公益性质活动不予记录。 - 信息真实性
若发现记录错误,可向组织方申请修改或补充。 - 时效性
部分系统(如“志愿汇”APP)仅记录通过该平台参与的活动,跨平台数据需手动汇总。 - 法律效力
伪造或使用虚假证明属违法行为,可向民政部门举报。
五、常见问题
- 电子版证明有效吗?
通过官方系统(如中国志愿服务网)生成的电子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可自行打印使用。 - 跨省服务如何证明?
需联系当地服务组织单独开具,或通过全国统一平台汇总记录。
如需进一步查询具体操作或模板,可参考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或当地民政部门官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