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指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其目的是为了增强成年人的社会竞争能力,使其能够掌握最新的社会发展动态和变化情况,提升个体的竞争力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公需科目通常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