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每科满分130分;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各科合格标准一般为总分的60%。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分数情况
1. 综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这门课程主要考查考生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等众多法律法规知识,130分的分值分布在不同的章节知识点中,从基本概念到具体法律条文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考核。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30分。它聚焦于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如工程财务、工程估价等内容,130分的分值用以衡量考生对工程成本计算、资金时间价值、工程价款结算等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专业考试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这门课程涵盖了不同专业方向(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的工程管理与实务知识,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法规等综合知识在具体专业中的应用,160分的分值反映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综合能力。
二、合格标准
各科合格标准一般为总分的60%。这一标准的设定是为了确保考生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来从事一级建造师相关工作。从考试组织方来说,60%的合格标准能够筛选出对各科知识有较好掌握的考生。对于考生而言,要达到合格标准,需要在复习备考时全面覆盖各科知识点,例如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要准确记忆法律法规条文;在《建设工程经济》中,熟练掌握各种经济计算方法;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中,深入理解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三、常见FAQ
1. 问: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的合格标准会变化吗?
答:一般情况下,合格标准相对稳定,各科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如根据当年考试整体情况、行业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2. 问:如果某一科没有达到合格标准,其他科成绩还有效吗?
答: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所以如果某一科未达到合格标准,在规定滚动年限内,其他科成绩有效。
3. 问:考试分数是如何计算的?是否有特殊的计分规则?
答:每科按照卷面得分计算分数,目前没有特殊的计分规则,如《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考生得到多少分就是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