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机制,第二年的成绩在第三年仍然有效。具体规则如下:
一、常规情况(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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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有效期计算
考生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例如:- 第一年通过科目A,第二年通过科目B、C,但未通过科目D;第三年只需补考科目A和D即可。
- 若第三年仍未通过所有剩余科目,则第一年的成绩(科目A)在第四年失效,需重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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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管理逻辑
- 第二年的成绩保留至第三年,第三年的成绩保留至第四年,依此类推。
- 若超过连续两年未通过全部科目,最早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
二、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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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部分科目
免试考生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滚动保留。 -
增项考试
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需在1年内通过考试。
三、示例说明
- 有效案例:2023年通过科目A,2024年通过科目B、C,2025年需考科目A、D。此时2024年通过的科目B、C在2025年仍有效。
- 失效案例:若2023年通过科目A,2024年未通过任何科目,则2025年需重新考所有科目(包括科目A)。
综上,第二年的成绩第三年可继续使用,但需在连续两年周期内完成全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