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类综合成绩计算根据不同专业类别采用不同比例的计算公式,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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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 +(专业成绩 ÷ 300)×750×50%。 -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 +(专业成绩 ÷ 300)×750×30%。
二、同分排序规则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条件排序:
① 文化总成绩;
② 语文+数学成绩之和;
③ 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
④ 外语单科成绩;
⑤ 首选科目成绩;
⑥ 再选科目最高分;
⑦ 再选科目次高分。
若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三、示例说明
以美术类考生为例:
若文化成绩450分,专业成绩270分,则:
综合成绩 = 450×50% + (270÷300×750)×50% = 225 + 337.5 = 56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