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贫困地区的高考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 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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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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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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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 地方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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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重点高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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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为本省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
- 高校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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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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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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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生本人须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农村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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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可享优惠政策,即重点院校的分数线基本可降30-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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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的都是部属或省属的重点院校。
- 教育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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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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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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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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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通过高考获得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并通过各种资助措施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具体的报考条件、录取标准和资助政策可能因省份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和家长详细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获取最新信息。